青贮粉碎秸秆打捆机包膜机
 

   27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8%。

   据通报,2015年第三季度,检查了河北、辽宁、山东、河南、湖北、湖南、云南、陕西等8个省47家公司制作的47批次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

   本次检查根据GB 7681-2008 《铡草机 安全技能方面的要求》、NY 1025-2006 《青饲料切碎机安全运用技能条件》等规范的要求,对铡草机(青饲料切碎机)产品的安全要求,动、定刀片紧固件,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等5个项目进行了查验。检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安全要求、动刀片质量差、动(定)刀片硬度、安全标志项目。

   本次检查了会集产区辽宁的17批次产品,宽甸满族自治县长城农机制作有限公司、丹东市五龙背耀宇农林机械有限公司、凤城市农祥农机制作有限公司、瓦房店市润达鑫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市疏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9.4%。

   此外,郑州市松海机械制作有限公司有一批次松海自力青贮铡草机被检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