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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随文下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产金额来源。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8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29号),中央和省上下达安定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297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8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881万元。

  (二)资金投向。根据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结合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多数都用在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设施农业、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小额信贷贴息、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等方面。

  (一)马铃薯种薯种植项目。安排资金1315.53万元,实施马铃薯种薯种植项目。其中安排资金349.53万元,为19个乡镇的农户及合作社投放马铃薯原种2912.775吨;安排资金966万元,按照“每粒补助0.3元,自筹0.1元”的补助标准,为全区合作社(家庭农场)投放马铃薯原原种3220万粒。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实施。

  (二)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绿色蔬菜区(巉口镇设施农业)项目。安排资金757.7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绿色蔬菜区(巉口镇设施农业)项目。其中安排资金362.7万元,新建日光温室6座(建设面积10200㎡)、新建蓄水池2座(水容量1000m³);安排资金295万元,改建提升日光温室棚44座(更换塑料棚膜、保温被、自动卷帘机、部分钢架、卷膜器、自动喷淋系统、棚内步道、智能控温)、修复日光温室棚5座;安排资金100万元,改建提升塑料大棚153座(更换塑料棚膜、部分钢架、喷灌设施),配套灌溉给水设施、设施农业配套设施等。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巉口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定西香泉现代种业综合示范园(育种创新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10万元,在香泉镇陈家屲村建设马铃薯育种创新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种薯种植示范田600亩,配套水肥一体灌溉设施一套,新建3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埋设承压管道1050米;新建产业供电线米,提升改造砂化生产道路1020米,拓宽提升硬化产业道路5217平方米,配套新建排水设施,加固园区基础1334平方米。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西巩驿镇就业创业扶贫产业园设施提升项目。安排资金7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配套高压雾化打药设备1套(含专用管路、高压雾化喷头及控制设备等),硬化生产道路1000㎡,安装生产补光灯500盏,新建生产库房1座160㎡。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西巩驿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五)石泉乡食用菌产业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安排资金2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实施石泉乡食用菌产业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更换12丝无滴薄膜106条、遮阳网106条、35座发菌棚保温棉;购置菇棚易损配件、菇棚配套水、电及喷雾系统、加工菌棒机器1套。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石泉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六)西巩驿镇食用菌产业基地改造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实施西巩驿镇食用菌产业基地改造提升项目,更换12丝无滴薄膜30条、遮阳网30条、15座发菌棚保温棉;购置菇棚易损配件、菇棚配套水、电及喷雾系统、加工菌棒机器维修。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西巩驿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七)团结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2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在团结镇唐家堡村建设日光温室7200㎡,配套水肥一体设备。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团结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八)石峡湾乡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及初加工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清洗车间150平方米,新建烘干车间200平方米,购置药材清理洗涤设施2套,购置药材烘干机2套,购置切片机、包装机3套。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石峡湾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九)新集乡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及初加工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加工车间750㎡,修建晾晒场地3200㎡。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新集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引水上山)建设项目(香泉、团结、凤翔片区)。安排资金1990万元,在团结、香泉、凤翔3个乡镇实施高效节水工程,新建1000m³蓄水池、泵站1座、各类管道113公里、闸阀井128座、给水栓1075个,生产道路42.12公里、并配套电力设施。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一)甘肃定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园现代种业区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安排资金5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建设蓄水池1座,提升泵房主体20.50㎡,园区雨水收集系统、导视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种子站负责指导,区农司实施,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二)定西市安定区国家绿色蔬菜现代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安排资金13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埋设DN110(1.6Mpa)PE管3.55km(顶管工程400m),新建检查井7座;新建1000m³蓄水池一座,混凝土排水沟365米,埋设400mm波纹管排水管400米,建设集水井19座。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区园艺站负责指导,凤翔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三)安定区牛羊适度规模户养殖发展项目。安排资金2500万元,采取投放母畜方式,对达到“五化”标准、养殖规模稳定在1年以上、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饲草种植培养面积的1180户规模养殖户(其中基础户1130户,示范户30户、标兵户20户)进行奖补。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四)安定区饲料加工生产线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饲料加工车间2500㎡、投料车间1500㎡、成品车间1200㎡。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鲁家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五)安定区智慧肉牛繁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安排资金8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创业就业、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牛舍6栋7200平方米。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六)安定区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联农带农”的模式,在香泉镇新建牛羊畜产品冷藏库2490立方米、速冻库700立方米。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七)安定区现代生态草牧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安排资金260万元,实施安定区现代生态草牧产业园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其中安排资金160万元,改造0.4千伏生产用电线千伏生产用电线万元,埋设生产供水管道8100米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十八)安定区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安排资金15万元,为全区使用人工授精技术进行授配的肉牛养殖户补贴肉牛冻精1万支,授配牛0.5万头。该项目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十九)定西市安定区青岚山乡付家村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安排资金135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饲草加工厂1座(400平方米),饲草储备棚1座(300平方米),青贮池1座,晾晒场600平方米;配套粉碎饲草打块机、饲草粉碎打包机、粉碎机、颗粒机等。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青岚山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南廿铺村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安排资金152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饲草加工厂1座(400平方米),饲草储备棚1座(400平方米),青贮池1座,晾晒场500平方米;配套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铡草揉丝一体机等。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凤翔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一)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麻地湾村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项目。安排资金12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网棚18座8000平方米,配套供水管道500米,蓄水池1座,水肥池6座,砂化路640米。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高峰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05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的模式,实施15个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该项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三)“定西宽粉”生产线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新建“定西宽粉”全自动内包装线、外包装线各一条,新增“定西宽粉”生产线条。该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二十四)功能食品加工产业链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按照“集体所有、主体经营、保底收益、联农带农”的模式,购置功能食品生产加工和检验设备。该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二十五)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自然村(产业)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5638万元,在全区7个乡镇新建自然村(产业)硬化路116.198公里,并完善排水及安防设施。该项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监管和验收。

  (二十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安排资金1266.97万元,用于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的贷款贴息。该项目由区政府金融办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区乡村振兴局配合实施。

  (二十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安排资金420万元,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落实助学补助。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实施。

  (二十八)乡村建设示范镇创建项目。安排资金1200万元,在香泉镇实施省级乡村建设示范镇创建项目。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香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十九)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项目。安排资金3280万元,用于2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其中:省级示范村巉口镇康家庄村,凤翔镇南廿铺村,内官营镇万崖村,青岚山乡上坪村等4个村;市级示范村宁远镇前川村,青岚山乡大坪村,石泉乡上川村,团结镇唐家堡村、联庄村,称钩驿镇周家河村等6个村;区级示范村白碌乡录丰村,凤翔镇张家庄村,符家川镇兰星村,高峰乡坪湾村,葛家岔镇黑营村,李家堡镇花川村,石峡湾乡石峡湾村,西巩驿镇营房村,新集乡新集村,杏园乡南家川村等10个村。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项目。安排资金1820万元,用于全区34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一)定西市安定区农村供水保障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安排资金1000万元,改造提升管道133处共计187.84km,新建各类检查井213座,维修辖区内供水干管13处,新建跨沟渡管5处,维修跨沟渡管1处。该项目由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监管和验收。

  (三十二)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南川村二社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38万元,新修DN63主供水管网200米,DN25支线平方米。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鲁家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三)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薛川村薛家河社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29万元,新建排水边沟180米,混凝土挡土墙486立方米。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宁远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四)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周家河村十一社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28万元,修建DN500下水管140米,集水井10座;硬化路面663平方米,换填三七灰土780立方米,乙型道牙98米。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称钩驿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五)定西市安定区葛家岔镇葛家岔村西街社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排资金24万元,新修护坡300平方米,排水渠85米,埋设DN300波纹管80米;新建跌水井1个。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葛家岔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六)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项目。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实施。

  (三十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定西市安定区西岩山林场移栽侧柏、云杉、五角枫、花灌木等造林绿化树种50亩;建设化粪池1处、维修管护用房270平方米,安装照明设施15处。该项目由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监管和验收,区西岩山林场配合实施。

  (三十八)定西市安定区新集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385万元,硬化中义村道路6.04公里,建设排水渠4580米,涵洞5道,护栏1872米等。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新集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十九)定西市安定区鲁家沟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370万元,硬化南川村道路5.14公里,建设排水渠920米,涵洞3道,护栏168米,护坡285米;巷道硬化8365平方米等。该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监管和验收,鲁家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十)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29.8万元,用于2024年度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费。该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实施,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公告公示、督导检查、项目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的单位要逐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配合,确保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落实。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和资金拨付报账;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审核;项目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竣工验收、资金报账、项目资料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扶持对象确定、人员组织、项目落实、公告公示、自查自验;乡镇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共同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对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完善联农带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坚持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通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务工就业、共享收益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户增收能力,多渠道稳定增加收入。同时,按照区级有联农带农总台账,部门有分类台账,乡镇、村和经营主体有明细台账,户有印证资料的要求,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明细台账,确保做到应联尽联、应带尽带。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纪律,安全、高效、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执行相关政府采购规定;达到公开对外招标额度的,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类项目6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自行采购)。衔接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预拨资金的限额为:工程类项目预拨限额为中标价的50%,种养业项目预拨限额为中标价的80%。到户类资金通过安定区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一卡通”直接兑付到农户。

  (五)推广以工代赈。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甘发改赈迁〔2021〕1号)文件精神,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内容,选择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鼓励村集体经济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要结合实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六)强化资金监管。各相关的单位和乡镇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管责任,全面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化运行。

  (七)落实公告公示。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建立健全完善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衔接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实施单位、监督方式等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做到项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地利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可以少于10天,公告公示资料及项目建设资料作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的必要条件。

  (八)加快资金拨付。各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要严格按照“3246”调度机制,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方案编制、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公告公示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竣工决算、验收等审查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能够依照国家和省市资金绩效考核要求完成资金拨付。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定西市安定区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